要点
- 开发商用自己的购房合同。签字前请律师审阅交房日期和延期条款、定金条件、可替换材料的范围以及保修条款。
- 把市镇出具的入住许可(certificate of occupancy)写成过户条件。新建的房子没有入住许可,任何人都不能入住。
- 新房也要验房:合同允许的话,封墙前验一次;交房前再做一次最终验收,形成书面的待修清单(punch list)。
- 麻州法院认定,建造商出售新房或新 condo 时默示保证房屋适合居住(implied warranty of habitability),这项保证不能放弃;但索赔一般要在知道或理应知道问题后三年内提出,并且不晚于房屋投入使用、或基本完工且业主接管入住两者中较早者之后六年。
开发商合同
买新楼或在建的独立屋,合同一般由卖方准备。合同由开发商的律师起草,比标准合同长,很多条款对开发商有利。有的项目先收预订(reservation),之后再签合同;有的和二手房一样接受 offer。预订一般不会让任何一方受最终条款约束,所以要看清预订协议里关于退定金的写法。
签字前请你自己的律师审阅合同,重点看下面几项。
- 交房日期:目标日期、开发商最多能延期多久,以及推迟时你可以怎么做,包括能否拿回定金。
- 定金:金额多少、每笔什么时候付、由谁保管、是否存放在托管账户(escrow),以及从什么时候起不可退。
- 替换:开发商能否更换材料、装修或电器,按什么标准替换。
- 进入工地:你什么时候可以进去。过户前工地属于开发商,看房要按合同或通过律师安排。
- 过户条件:入住许可、待修项目完成,以及冬季的园林等未完工部分在过户时怎么处理。
- 保修:书面保修保什么、保多久、怎么报修。你加选的升级项目要写成书面并列明价格。
入住许可与过户
入住许可确认建筑或空间安全,并按用途合法批准使用。麻州每个市镇都要求,新建或大幅翻新的空间在入住前取得入住许可。它由当地建筑部门在检查合格后签发;在 Boston,还要先经消防部门签字认可。
不能合法入住的房子,贷款方不会放款,你也不应该过户。请律师把交付入住许可写成过户条件。建筑许可和检查记录是公开的,可以向建筑部门申请查阅,具体方法见我们的公开记录指南。
新房验房
通过了规范检查的房子仍可能有缺陷。规范检查只在特定阶段核对最低标准,不看装修质量,也不代表你的利益。合同允许的话,在封石膏板之前请持牌验房师看结构框架、保温、水管和电线,这时问题最容易发现,修起来也最便宜。
临近完工时,和开发商代表一起,最好也带上你的验房师,做一次全面验收。所有未完成或有损坏的地方都写进书面待修清单,注明完成日期,双方签字。过户前再走一遍,逐项核对。过户前完成不了的项目,比如冬季的室外工程,要用书面方式处理;比如律师和贷款方都同意的话,可以从房款里预留一笔托管款(escrow holdback)。
保修:书面保修与默示保证
很多开发商提供书面的有限保修,常见为一年。看清除外事项和报修步骤,在期限内书面报修。书面保修可能很短:州最高法院(SJC)的 Albrecht 案中,合同里的明示保证只在过户后保留一年,买家依据它提出的索赔被驳回。
同一份 2002 年判决认定,建造并出售新房的建造商默示保证房子适合居住,这项保证不能放弃或免除,但范围有限:它针对带来严重安全问题或使房子不适合居住的隐蔽缺陷,不覆盖所有做工或外观问题;按未完工状态出售的房子是否适用,要问律师。买家要获得赔偿,必须证明:房子是向建造商购买的新房;存在买房后才显现的隐蔽缺陷;缺陷由建造商的设计、材料或做工造成;缺陷带来严重的安全问题或使房子不适合居住。同年稍后,法院把这项保证扩展到新的 condo 单元,并允许协会就公共部分的隐蔽缺陷提出索赔。
时限很严格。索赔须在诉因产生后三年内提出,并且无论如何不得晚于以下两者中较早者之后六年:房屋投入使用,或基本完工且业主接管入住。发现裂缝、漏水或其他结构问题的迹象,尽快书面通知建造商,并咨询律师。
新 condo 与开发商控制期
新 condo 刚开始由开发商(法律上称 declarant)控制协会,未售出的单元也归开发商。按 condo 法律,开发商也算单元业主,公共费用向所有单元分摊;开发商不得用协会的钱支付自己应分摊的公共费用,也不得支付建设和营销费用。法律原则上要求设立充足的重置储备金,和日常运营资金分开存放;开发商交出控制权后,持有 67% 以上受益权益的业主每年可以投票调整这一要求,贷款方对储备金也可能另有规定。
问清楚首年预算怎么定的、是否包括储备金的缴存,以及已经卖出多少套。大楼还没有运营记录时编的预算,业主接管后可能会变。看 master deed 里开发商保留的权利,比如增加分期或单元,并问清控制权什么时候移交给业主。其他要审阅的文件见我们的 condo 文件指南。
本文为在麻州购买新房的买家整理的一般信息,更新日期见上方,不构成法律建议;开发商合同差别很大,保修索赔有严格时限,请麻州律师审阅合同,并就任何缺陷问题提供意见。
资料来源
- Albrecht v. Clifford, 436 Mass. 706 (2002) · implied warranty of habitability for new homes
- Berish v. Bornstein, 437 Mass. 252 (2002) · implied warranty for new condo units and common areas
- M.G.L. c.260 §2B · three-year limitation and six-year repose for construction claims
- M.G.L. c.183A §1 · condo definitions; the declarant counts as a unit owner
- M.G.L. c.183A §6 · common expenses assessed against all units
- M.G.L. c.183A §10 · condo association powers, insurance, records and reserves
- City of Boston · Certificate of Occupancy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