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点

  • 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,租房中介费只能由最初聘请经纪人、并与其签约的房东或租客支付。
  • 同一笔租赁里,经纪人只能和租客或房东其中一方签约,不能两边都签。
  • 房东委托经纪人挂牌出租,费用由房东付。只有租客自己选择聘请经纪人为自己服务时,才由租客付。
  • 这条规定目前仍然有效。2026 年 5 月,州长和总检察长再次公开提醒:不能让租客替房东聘请的经纪人付费。

改了什么

过去很多年,大波士顿的租客常常要替房东委托的经纪人付中介费,金额经常是一个月房租。2025 年 8 月 1 日生效的州法改变了这个做法:持牌经纪人只能和准租客或房东其中一方签约,费用只由最初聘请并与之签约的一方支付。

州住房部门 EOHLC 发布了配套问答。其中写明:房东或房东的代理,不能把“租客替房东聘请的经纪人付费”作为出租的条件,也不能把经纪费作为附加费加进租客的房租。

影响谁

规定覆盖麻州全部住宅租赁,从有物业管理的公寓楼到业主自己出租的 condo 都在内。没有自己聘请经纪人的租客,不应收到房东一方经纪人的账单。通过经纪人挂牌的房东,经纪费自己承担。租客仍然可以自己聘请经纪人帮忙找房、谈条件,这种情况下由租客付费。租客自己聘请经纪人的,经纪人开始为租客服务之前要先出示费用披露表;签租约之前,经纪人还必须书面披露:谁聘请了他、谁付费、费用多少。

实际怎么用

房源上写的 “fee” 或 “no fee” 说明不了谁该付钱。真正决定的是四件事:谁聘请了经纪人、经纪人代表谁、谁签了协议、账单开给谁。付款之前,请对方书面写清楚。可以按下面几条逐一确认:

  • 经纪人带你看的是房东挂牌的房子时,如果让你签任何把你变成其客户的文件,先问清是什么、为什么要签
  • 决定自己聘请经纪人的,开始找房前先读协议和费用披露,留好副本
  • 其他入住前费用的上限没有变:首月、末月租金,不超过一个月租金的押金,以及换锁费用
  • 收费要求和上述规定对不上的,先书面提出。总检察长办公室受理有关租房收费的投诉

截至 2026 年 10 月的现状

这条规定按原文执行中。2026 年 5 月,州长和总检察长联合提醒租客、房东和经纪人:中介费只能向聘请经纪人的一方收取。入住前各项费用的完整规定,见本站的租房费用指南。

本文为麻州租客和房东整理的一般信息,更新日期见上方,不构成法律建议。具体以你这笔租赁的协议和披露文件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