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按提案,门槛按名下出租单元数分档:12 个月内 1–50 套 6 分,51–500 套 10 分,501 套以上 14 分。
  • 被认定的业主将拿不到市府合同、补助和贷款,Article 80、分区豁免等申请也不受理;这类业主仍可能有资格获得用于纠正违规的补助或贷款。
  • 按提案,业主不自住的 Condo 也将算作出租单元。11 月 16 日上午 10 点在市政厅听证。

分数怎么算

按提案,每年记两次分,只看过去 12 个月:物业进市府问题物业名单(Problem Properties List),每处 4 分;不遵守 ISD 违规通知、市府因此起诉的,每项违规 2 分;紧急违规未作善意整改努力、进入法院程序的,每项违规 3 分;未登记或未完成出租检查,每个未登记单元 1 分;欠市政罚款超过 1,000 美元、不超过 10,000 美元记 2 分,超过 10,000 美元记 4 分。诉讼不论是否结案都算,含已判决、被驳回或达成协议的。

分数达到门槛,ISD 将认定该业主为 Scofflaw Property Owner,以要求回执的邮件通知,业主 14 天内可申请听证申诉;名单同时发给市长、市议会等审批部门知悉。

被认定后会怎样

按提案,名单每年 2 月 1 日和 8 月 1 日以开放数据公布,含业主姓名、名下全部出租物业地址、违规及罚款信息和上榜理由。被认定的业主将不能与市府做生意:拿不到市府合同、补助、贷款等资助,市府也不受理其购买市有地产、租约、房产税重新分类、Article 80 开发审查、分区地图修改和其他分区豁免(zoning relief)申请。

例外:经发包机关或负责该合同的部门负责人认定,别处买不到价格、质量相当且数量足够的同类商品或服务,或公共健康、安全和福利需要的,该合同可以放行;这类业主仍可能有资格获得用于修缮出租房、纠正违规的市府补助或贷款。被认定后,滚动 12 个月内每多 1 分,可被处以 2,000 美元或法定上限的罚款,并可能被起诉;每年须为每个出租单元申请 ISD 检查。滚动 12 个月内分数不足 2 分的,可在上榜满 12 个月的那个公布日除名,如 8 月 1 日上榜的,次年 8 月 1 日可除名。

哪些房子算在内,现在到哪一步

提案把业主不自住的 Condo 单元算作出租单元,持有效 lodging house 执照的除外;改写后的登记条款写明,含 Condo 在内的私人出租单元业主每年最迟 7 月 1 日向 ISD 登记。认定时不计入:政府所有的出租房;6 套及以下、其中一套业主自住的楼;过去 5 年内获公共资金做可负担住房翻修的楼。

主提案人为议长 Liz Breadon 和议员 Brian Worrell,共 12 名议员署名;10 月 21 日交政府运作委员会,仍在审议,条文写明通过即生效。11 月 16 日上午 10 点在市政厅 5 楼 Iannella Chamber 与 0864 号条例合并听证:现场发言提前 5 分钟到场登记,线上发言需发邮件向委员会工作人员索取链接,书面意见发 ccc.go@boston.gov 会进入正式记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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